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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山东省分行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流程图

来源:规划财务  时间:2020-08-04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

    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办理流程简要说明
 
    一、贷款申请。退役军人本人向创业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资料提交。经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部门批准获得贷款资格认定后,退役军人向农行当地经营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退役军人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主的还应提供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出资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自筹启动资金存款记录、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等经营行要求的资料。
    三、农行调查。农行客户经理与退役军人面谈,对退役军人提交的资料审核,调查并了解情况,并对退役军人创办的经营实体实地调查。调查不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退役军人提交的资料与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进行核实。
    四、贷款审查、审批。农行内部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审批。
    五、合同签订。审批同意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六、贷款发放。贷款发放前,向借款人电话核实贷款金额、期限等贷款基本要素。
    七、贷款备案。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农行将借款凭证回单联交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存档。
    八、贷款贴息。贷款发放后,农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季从借款人还款账户直接扣划利息,借款人凭结息凭证自行向当地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贴息。
    九、贷后管理。借款人发生违约的,农行除进行风险处理和信用收回外,与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同调查核实情况并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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