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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

来源:中国双拥网  时间:2018-04-27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事务。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组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二)承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三)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四)负责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办联系,承办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事宜。

    (五)提出研究制定双拥工作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协调军政军民关系中一些重要问题。

    (六)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工作情况,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全国性的双拥宣传。

    (七)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双拥办开展双拥业务工作。

    (八)负责起草、呈报、收发、管理文电工作。

    (九)编印双拥工作刊物和资料,维护双拥工作网站。

    (十)承办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制度

    (一)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办主任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双拥工作情况和经验。会前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宜报领导小组批准。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总结、交流各单位开展双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研究提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政策性意见;听取各单位对加强和改进双拥工作的建议。会后将会议情况报告领导小组。

    (三)办公室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体同志参加。主要内容是:总结和部署大项工作以及需要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后整理形成纪要。

    (四)主任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秘书组和政策研究组负责人列席。主要内容是:研究决定办公室业务工作或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会前要将有关文件材料送达与会领导,会后整理形成纪要。

    (五)办公室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视情况确定。主要内容是:通报情况,研究工作。会后整理形成《议定事项》。

    (六)其他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业务处职责分工

    双拥办下设秘书组和政策研究组。

    秘书组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系;承办领导小组、双拥办组织的活动及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文电的核发、呈送、归档和有关文电的起草;负责行政事务、国有资产、财务和印章管理;参与双拥工作调查研究;承办双拥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研究组负责双拥工作的理论研究;提出双拥政策、法规的建议;研究起草全国双拥工作规划;起草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总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双拥宣传;起草文电和领导讲话;负责与军地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编印双拥工作刊物、资料,维护双拥工作网站;承办双拥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公文处理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全国双拥办的公文,是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方针、政策、指示,部署工作,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的主要工具,具有相应的效力和约束力。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关系: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行文,请示事项和报告工作;向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民团体,解放军各大单位和武警部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行文,通报双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关系: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办公厅(室),军队大单位的有关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行文,传达双拥工作指示,通报工作情况,通知双拥工作有关事项。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公文种类、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办理、管理、立卷、归档等,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执行。

    核文工作要逐级把关、贯穿全程、责任到人。承办人员和业务负责人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努力实现“零差错、零失误”。

    五、办事程序

    凡呈请办公室领导审批的事项,承办人员要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提出明确意见建议。调查研究不深入、论证不充分、协商不一致的不应报件。重要事项在报批前,应先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待原则同意后再正式报件。

    对办公室领导批办或者交办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抓紧研究办理。需要上报处理意见和结果的,一般应在10天以内完成;领导有特别交待的,随交随办;需要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后办理的,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六、国有资产、财务和印章管理

    (一)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室的国有资产管理,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及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财务管理

    根据办公室由国家公务员和现役军官合署办公的特殊情况,经费管理依据财政部和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1.办公室的业务经费分为日常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由财政部核拨;专项经费由秘书组根据工作需要做出预算,经办公室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申报;特殊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商有关财务部门申请核拨。经费由民政部财务部门代管。

    2.经费使用坚持军地领导共同审批的原则。专项经费结算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日常办公经费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批。

    3.秘书组要按照财务制度加强对经费使用的审核和管理,年终对经费支出情况写出报告报主任、副主任并向办公室全体同志公布,接受民主监督和审计检查。

    (三)印章管理

    印章由秘书组指定专人管理,并实行用印登记。印制文件凭领导批件用印。其他需要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印章,由组长或副组长批准;用办公室印章,由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七、工作人员守则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双拥工作的政策规定,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热爱双拥工作,忠于职守,精通业务,勤奋刻苦,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顾全大局,坚守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自觉为军地服务,为广大军民服务,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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