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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名民警获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时间:2019-08-02

近日,在全国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等军地相关部门联合表彰张富清等401名同志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表彰91个单位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表彰76名同志为“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

 
我省烟台龙口市公安局民警付邵刚等4名民警光荣当选“全国模范退役军人”。
 
付绍刚,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烟台龙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案审中队副中队长。
 
杨延超,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财源派出所清真寺警务区警长。
 
孙金友,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日照五莲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
 
李义洲,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侦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
 
付绍刚,男,汉族,1977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龙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案审中队副中队长。
他有一颗铁胆,每逢抓捕犯罪嫌疑人,他总是冲锋在前,直面风险挑战。他有一股“韧劲”,工作扎实,誓将每一起案子办成铁案,经手上千起刑案,没有一起被投诉、上访。他有一副“柔肠”,百姓就是自己的父母,他们平安他才心安。
从警14年来,他先后被授予“山东青年五四奖章”、“山东好人”、“山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百佳刑警”、“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
 
杨延超,男,汉族,1971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财源派出所清真寺警务区警长。
他扎根基层,用无悔的青春书写新时代的铁军形象;他默默奉献,用满腔的热情架起通往群众心门的桥梁。一双“铁脚板”走遍千家万户,练成辖区“活地图”,不惜“磨破嘴”,为群众调纠纷、解难题,“头脑清”走出了警民治理新路子,辖区治安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他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模范退役军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泰安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孙金友,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五莲县公安局监管大队教导员。
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优秀共产党员,一个将全身心融入公安事业的人民警察,用他的话说,那就是:“做人,就要无愧于心,我对得起自己的工作,我永不言悔。”。
他是“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模范退役军人”,他是“山东省公安机关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山东省第三届我最喜爱的十佳人民警察”“山东省城市魅力形象大使”,立过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李义洲,男,汉族,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刑侦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
15年的刑警生涯中,李义洲记不清自己多少次与危险和死亡擦肩而过。他说,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既然已经以身许党许国,家与国,公与私,责任面前,答案不言自明。
2014年8月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全省优秀军队转业干部”并记个人一等功。2019年7月30日,他又获得了“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荣誉称号,转业转岗后,他退役不褪志、退伍不褪色,将部队的优良作风带到了公安工作岗位上。
 
这次受表彰的全国模范退役军人,是退役军人中的优秀代表。他们在各自岗位作出骄人业绩、活出精彩人生,为广大退役军人树立了标杆。受表彰的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及个人,他们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满腔热情服务保障、真心实意排忧解难,为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突出业绩,是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和退役军人工作者学习的榜样。
结合这次表彰,军地相关部门号召,要大力宣扬受表彰单位及个人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坚守初心使命,激励推动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及退役军人工作者见贤思齐、比学赶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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