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军转安置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形式
近日,山东省直单位军转干部安置基本完成选择单位工作。作为兵员大省、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军转安置工作,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7万余人,居全国前列。成绩的背后,是“阳光安置”“人岗相适”“优质服务”“精心培训”等诸多探索和实践,受到部队组织和军转干部好评。
把每个军转干部安置好、使用好,不仅体现对军转干部的关心、关爱,也是稳定军心、巩固国防的需要。“阳光安置”无疑给军转干部们吃了一颗公平的“定心丸”。在这方面,我省健全完善考试考核安置办法,不断提高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重点把好“四个关口”:把好考试关,及时发布考试信息,明确报名条件,实行全省统一时间、统一内容考试,确保规范有序;把好考核关,军地双方以档案材料为依据,准确核定军转干部量化赋分;把好分配关,军转干部依据考试考核分数排名,集中依次选择接收单位;把好监督关,军转干部考试成绩、考核赋分、安置计划和安置结果及时公示公布,安置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部队组织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在确保“阳光安置”的前提下,从2013年开始,根据“部队推荐人才、地方提供岗位、个人自愿选择”的原则,我省在省直单位和青岛等市开展了“人岗相适”安置试点,考试考核分数达到规定标准且具有专业特长的军转干部,可优先选择专业对口岗位,努力使军转干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有点像考军校时的‘提前批’录取。”一位军转干部告诉记者,如果不是因为这一政策,他只能按照总排名来选岗,而他因在部队期间通过司法考试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符合“人岗相适”政策条件,能优先选择与特长相适应的岗位,最后他进入省法院工作。
为帮助广大军转干部了解安置政策和地方情况,在每年安置工作启动前,全省各级军转部门深入部队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宣传安置政策,介绍地方情况,面对面解答军转干部的疑难问题。近年来,全省共举办宣讲会150余场,发放宣传材料和“明白纸”10000余份。
军转干部培训工作是军转安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进军转干部人才资源有效开发配置的重要手段。我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全省接收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参训率达98%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在做好军转干部岗前适应性、专业性培训的基础上,我省还创新推进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试点工作。去年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关于探索开展军转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实施意见》,选择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警察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9所大学,作为首批省级承训高校,各市也结合实际选择承训高校。去年我省有400余名军转干部参加首批专项培训。
从“阳光安置”到组织教育培训,再到解决涉及军转干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切身利益的难点问题,我省军转安置工作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和形式,践行“安置就是服务”的理念,为军转干部建功立业谱新篇建起一个温暖贴心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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