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04-01

  2019年,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工作在省厅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依法治市精神,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做好法律服务保障,切实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认真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有效促进了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工作的发展。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树牢法治思想意识,在形成合力上抓法治建设。
  按照法治建设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思想意识。学懂、弄通、做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筑牢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想问题、做决策、抓落实的自觉行动,在精准施策、精确发力、精细落实上提高法治建设实效,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坚持会前学法,研究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会前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党组议法,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在党组会上汇报了2次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开展定期学法,今年举办3次法治专题讲座,平均每月组织一次领导班子、机关干部的学习法律、法规或法制讲堂活动。
  维护法宪法律尊严,不断强化阵地意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追根溯源干好工作的先决条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治工作是为业务、事务、政务、党务等其他工作服务保障的,工作中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重大问题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政策性文件创制、权责清单、政务服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行政行为都需要法治审核、审查。
  加强法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法治意识。4月份,梳理了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颁布的12个政策性文件及法规;6月份,梳理制定市委退役军人事务领导小组政策法规理论学习读本汇编;结合省里的做法按业务类型、法规类型、时间长短综合梳理了政策法规汇编,待国家、省新的一系列的法规政策出台后,结合实际制定市县级的政策法规读本汇编;10月份,梳理了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出台颁布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及法律法规,现已梳理完成26个,时机成熟,统一审核审定后组织编印。我局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市统一组织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测试活动,成绩都在80分以上,10月开展了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13人参加省、市组织的执法证审验申领的培训、考试、发证等工作。
  (二)担当作为抓落实,在务求实效上抓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司法程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市行政复议办完善与我局相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目前,市局还没有行政复议方面的案件工作。行政应诉案件有3起6人次。余连海案在历下区法院、济南市中院已终审裁定。刘元成告省政府和省厅的诉讼案件已撤诉。宋玉峰以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不服为由,在兰山区人民法院诉我局2次,开庭2次,驳回上诉人的请求。
  二是深入做好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7月份制作了3个与退役军人有关的《我与宪法》宣传活动的微视频片段;12月份结合宪法宣传月活动,在网站、公众号、APP等媒体,展开对退役军人与《我与宪法行动》3个微视频等宣传活动;平均每月组织一次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司法局等单位有专长的领导、专业人员授课;用案例分析、法律讲堂、现身说法、讨论交流等形式来提高学法质量。
  三是切实理清权责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制度行使行政权力。权力运行遵循“谁职能、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省、市、县三级权责清单事项,各科室根据自己的职能、法规依据等要素共梳理制定权责清单6类34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5项。
  (三) 法律服务保障先行,在工作安全运行上抓法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工作站功能,事事都依法。2019年3月21日,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办法》(临司发〔2019〕16号),该办法规定了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程序等有关内容。办法中要求各县区均要建立法律服务站。目前,全市建立了26个法律服务站点。市局法律服务工作站设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员由法律专业人员、法律顾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派遣律师等人员组成。为了使法律服务站落实落地,我局积极协调市政法委、司法局,由市司法局常年派遣懂专业的律师无偿援助市局法律服务工作站,每个星期一、三、五的上午为派遣律师的集中服务时间,其他时间由我局安排人员在法律服务站值班服务。法律服务工作站主要是为广大退役军人法律咨询、依法维权、涉法法律援助、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等法律服务事项。站点的法律服务工作基本实现了的全覆盖、无禁区, 2019年全市的法律服务工作站点为退役军人无偿涉法服务1300余人次,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热情高效服务,有效保障了退役军人的涉法需求,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的高度赞誉。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功能,处处都用法。5月份,针对我局退役军人事务多,涉法工作多的实际,按照政府聘用法律顾问的办法,组织评估了我局法律援助工作中所需法律顾问工作的数量、质量情况,按要求向市财政申请法律顾问费用,6月份组织竞聘了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与法律顾问签订合同、协商法律服务范围内容程序。法律顾问工作在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法律顾问参与局法治工作的法治审核、审查;参与局重大政策研究和涉法问题研究的党组会、办公会、调度会、听证会、论证会;参与局信访、法律咨询、解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的法治工作,特别是局疑难信访个案积案解答及信访案件的依法化解工作;参与局重大政策性调研起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局定期召开法律普及工作的学习交流、案情分析研讨会。与法律顾问团队共同商讨对策、研究案情、分析判断,确保我局在依法行政、内部建设等方面得到有效全面的法律保障。今年法律顾问参与局法治工作共有56件次,其中依申请政府信息答复5件、合同协议签订9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6件、业务性法治审核20件、行政应诉3起6件次。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功能,人人都讲法。严格落实《临沂市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的思想转化和矛盾化解工作。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我局退役军人事务的重要手段,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主要对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抚优待、无理非法上访等矛盾纠纷主动进行调解;对历史遗留的个案积案,难以办理的主动协调,多方配合,形成合力,统一办结;对不能办理的解释清楚,指出合理的办理建议。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信访秩序,梳理排查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包案制度,一件件落实,一项项化解;敞开大门接访,按照信访接待需求,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设立信访接待登记备案窗口,实行领导班子带班信访接待制度,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工作,诉求合理的依法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合理合法诉求、用心用情解释、依法依规维权。
  针对我市部分退役军人存在历史遗留、涉法涉诉纠纷、无理非法信访的实际问题,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正确引导退役军人依靠法律途径来解决,在法律服务保障上出主意、想办法、使真招、见成效,积极发挥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法律顾问、行政调解的法治功能,设身处地的为退役军人涉法服务,让他们有话可说、有理可讲、有法可诉,真正让他们感觉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就是他们的“店小二”、自家人。真正为他们铺好路、服好务、讲真情、依法办。
  (四)建章立制促工作,在制度保障上抓法治建设。
  用制度政策来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必须贯穿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把关定向的原则。2019年3月,为确保我局工作有序开展,从内部管理、组织运行方面制定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在2018年8月,市统一清理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经梳理审定我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4个。并对今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定、报备等工作环节作了统一规范,梳理统计了我局今后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用法治思维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加强我局法治建设质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有效的做好全市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根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流程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制定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规范和统一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法治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法律服务保障、依法行政、法治审核审查、规范性文件制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调解等重要的法治建设工作。为提高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依法决策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临沂市关于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的通知》(临法办民〔201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机关干部学法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019年9月,市局制定了《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办法及工作手册》;配套制定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案卷标准指引》、《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用法治审核来规范权力运行。在《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法治审核、审查程序。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业务工作的法治审核、合同协议签订等其他需要法治审核的工作,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审查;有效做到了业务工作和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衔接;凡法治审核的行政事务工作都要统一编号存档备案;制定了法治审核、审查制度;实行应诉案件呈阅审签件呈办审批程序;完善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办法,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不断健全法治审核、审批、审查制度程序,让权力在制度下运行、法治中监督,阳光下操作。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基础薄弱。法治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健全,基础薄弱,缺少法治专业干部,依法行政的思想意识和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
  (二)法治工作信息化利用率不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系统信息化建设中,还未实现省、市、县、乡镇的服务事项的联网;业务服务事项、窗口设施设置、业务流程等服务环节有待于进一步完善,法治审核、审查未能在网上审阅。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的有关情况
  (一)健全组织抓法治。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市退役军人局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协调、转办、承办工作;制定了近3年的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健全法制机构,发挥阵地作用,我局专门设立政策法规科,为局内设机构,编制3人。目前,有2人是专职法制人员,抽调1名同志加强政策法规工作;配齐了法治设施设备;
  (二)主体责任抓法治。贯彻执行了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法治建设相关职责,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机构组织、业务机构承担的工作机制,在抓法治建设中要统筹规划、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定期分析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和解决法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并轨同行抓法治。抓法治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法治建设的‘刚性’与道德建设的 ‘柔性’做到相提并论一起抓、融会贯通相结合、相得益彰两促进。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业务,用法治来规制业务,用法治建设的实效来检视业务工作的质量。坚持一手抓机关、一手抓基层,机关强不算强,机关、基层一起强才算强,使机关、基层齐心协力、上下一致抓法治建设。
  四、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安排
  2020年法治工作主要安排。实行一个统一:法治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和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集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2个计划:制定2020年度法治建设年度计划和学法计划;开展3个活动: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比武竞赛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活动;抓好4项工作:重点抓好规范性文件、规章的“废、改、立”工作,抓好重大问题研究的合法性论证及审核,抓好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抓好行政复议、议诉讼案件办理的规程制度;提升5个方面:从政策法规创制、依法行政、决策参考、法律服务、队伍建设5个方面提升能力水平。今年法治工作具体做到:
  (一)加强政策法规创制,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依据。
  组织全市退役军人系统的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来增强法治工作质量,提高法治工作人员能力及水平。编制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汇编》,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竞赛活动。制定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临沂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法治工作程序,提高法治建设质量,推进退役军人系统工作的全面建设水平。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法治审查、审核实施办法》,主要针对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等相关工作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工作的相关程序、合同的签订、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的审核论证。
  (二)注重研究解决问题,为退役军人工作决策提供法治服务。
  研究制定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的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问题研究的法定程序。加强制定、贯彻执行法规政策制度在基层调查研究的力度,推动政策在一线研究,问题在一线发现,工作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化解。注重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群众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专家学者等诸多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综合性政策理论研究,从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从当前最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着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关键性的制度设计,解决好与退役军人息息相关的优抚、就业、医疗、养老等问题,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退役军人各项工作,使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决策更加精准,政策制定更加精确,政策落实更加精细。
  (三)严格合法性审查,为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出台《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废、改、立”实施办法》,主要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修改、废止、延续、登记报备、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环节;严格按要求落实政策法规清理工作,对与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政府职能转变、民营经济发展等要求不相适应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局成立临沂市退役军人法律工作室,主要是做好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的法律保障,法律工作室有法律顾问、市司法局派往的律师、我局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人员、公职律师及法治工作者、法学硕士以上学历的等人员组成。
  (四)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为退役军人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治渠道。
  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诉讼案件旁听制度,应诉案件严格按“出庭应诉六项制度”执行,实行应诉案件呈阅审签制度。对司法机关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及省、市政府和上级机关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按照“谁职能、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执行;由政策法规科组织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单位具体负责承办落实。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治审核意见书制度,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进行评析,及时梳理问题,综合衡量、全员参与、全局推行法治审核意见书制度,没有法治审核意见书的不得从事该项工作,从源头上减少案件的发生。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理性分析评估权力行使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用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倒逼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化解在行政程序中。配合做好案件庭前和解工作,按程序做好庭前和解工作,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有效抓手,组成多方参与的和解面谈工作人员、制作和解工作笔录、签订和解协议或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有助于做好案件上诉人的思想转化、社会救助、法律救济、开庭审理判决等工作环节。
  (五)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把做好政策法规工作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系统工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加大对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力度。要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全市退役军人系统政策法规的法治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从政的能力。结合每年的普法宣传工作,以新出台的《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契机,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的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APP、QQ群等多种媒介的宣传形式,深入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配套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局学法制度抓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学习竞赛、测试存档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双拥法规宣传月”、法治宣传月等活动。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带机关学法制度,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定期开展法治培训,举办法治讲座,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具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的高素质工作队伍,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来顶一下
@
返回首页
上一篇:聊城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召开 研究退役军人工作问题
下一篇:各地采取积极行动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 招聘不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