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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0-04-02
  2019年,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部署的各项任务要求,不断完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纠纷,退役军人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一、坚持高位推动,加强退役军人法治建设规划指导
  一是坚定扛起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证、重要标志和重要基石,是必须坚定扛起的政治责任。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完善国家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谋划推动退役军人法治建设,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切实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研究解决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法治问题。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退役军人政策制度建设,将“完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制度体系”纳入学习贯彻全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重点工作台账、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19年工作要点》,制定方案、细化措施,重点部署、高位推动。单设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法规规章草案、综合性政策理论和重大问题研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办理以及普法宣传等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举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培训班,讲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事务,省市县100余人参加培训。在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培训班上,邀请退役军人部政策法规司主要负责同志作辅导报告,分管副厅长就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授课。制定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断提升。在12月26日召开的全国政策法规工作暨理论研讨会上,我省以《以法治思维推动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为题作交流发言。  
  二、坚持“破”“立”并举,努力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奠定制度基石
  一是出台了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涉及保险接续、服务体系、专项基金、就业创业、公益岗管理、退役士兵安置10多个方面的政策文件,初步搭建了我省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四梁八柱”。
  二是积极做好立法储备。坚持把改革发展实践作为立法基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到基层去、到退役军人中去”实践活动,深入调研分析立法需求和现实情况。遵循法制统一的原则,密切跟踪国家层面《退役军人保障法》等11部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主动与省人大、省政府立法机构沟通对接,对年度立法计划提出符合我省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的意见建议,变“等米下锅”为“点菜上桌”,努力把握法规立项和法案起草主导权。
  三是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清理我厅实施的省本级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确定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4件规章、2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公布。按照“有件必备、依法审查”的要求,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向省政府报送审查了3件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我省退役军人政策法规文件的立改废与形势发展相匹配、与中心大局相融合、与改革创新相适应。
  三、坚持“执法”“普法”并行,努力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制定两张“清单”。制定权责清单,梳理确定了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六大类34项权力事项,基本厘清了我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职责边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网上运行、减证便民以及“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了服务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执法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梳理我厅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组织开展执法资格培训和证件申领工作,印发省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发挥法治手段在处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中的惩戒、震慑、预防和规范作用,对行政处罚及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制作行政处罚一般流程,提出了防范法律风险的建议。
  三是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的基础性工作,印发我厅“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意见、201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开展“宪法进军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月”“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等活动,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军营、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坚持“内脑”“外脑”并用,努力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是严防决策中的法律风险。着力构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制定出台《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加强决策服务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其他各类文件、合同、文稿150余件,严把法律关口,严防不规范、不科学、不合法的决策行为。我厅所有规范性文件实现了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有力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二是加强重大政策理论研究。加强政策研究,结合制定“十四五”规划,形成《新时代山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法治建设现状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成果,立足山东实际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顶层设计建言献策。加强跟踪落实,完成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为领导决策、政策完善、风险防控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规定聘请了法律顾问,协助处理厅机关法律事务。一年来,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外脑”和“智库”作用,对我厅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法律政策咨询、法律风险防控等涉法事务提供了大量智力支持和专业法律服务,切实保障行政行为于法有据、行政程序依法履行、行为内容依法合规。
  五、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并重,努力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矛盾化解提供法治渠道
  一是探索推动非诉化解矛盾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尽量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庭前化解纠纷,注重从社会视角通盘考虑法理情,引导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建立与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共同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责,2019年省级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2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对系统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进行规范。及时总结分析涉及退役军人工作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深挖案件背后的潜在诉求、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达到“办结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对接司法行政部门,推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退役军人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接收、登记、初审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工作,引导退役军人依法依规反映诉求,力求及时为军人军属进行法律政策的解疑释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认识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全新组建,随着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和政策法规“碎片化”“空白点”等问题的不断涌现,政策法规体系亟待系统研究、整体重塑。就当前来看,我省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完善,法律事务工作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升,法治人员力量配备还比较薄弱,等等。下一步,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创制。待《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配套政策文件出台后,研究制定或修订我省就业安置、优抚褒扬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文件,逐步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具有山东特色的政策制度体系,用良法保证善治。及时推进政策法规“立、改、废”,2020年计划修订1件政府规章、4件规范性文件,还将根据上级立法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制定一批政策法规。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审查等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原有退役军人政策法规不平衡、不协调、不全面的制度性、结构性矛盾问题。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考核、通报批评、约谈问责等制度,靠硬约束督促各级严格落实政策,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好一个。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健全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形成一整套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思维方式、制度规范、运行流程。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力度,坚决避免与上位法、国家政策相冲突,严防涉法涉诉风险。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广泛应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签订合同、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全面促进依法履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和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把行政权力限定在法定框架内,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行政处罚事项的基础上,加大对不履行军人优待、安置等法定义务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计划,持续开展“送法进军营”“双拥法规宣传月”等活动。举办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策法规培训班,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不断提高行政纠纷化解能力。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理性分析评估权力行使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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