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率先展开残疾军人换发新证工作!
来源: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12-23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济南市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残疾军人换发新证工作。元旦前,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高新区、南山区和商河县的3300名残疾军人新证将换发到位,其他区县有望在春节前完成换发新证工作。
济南市残疾军人约有7000余人。今年7月,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通知,自上而下部署开展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新证换发工作自2020年8月1日开始,至2021年7月31日结束。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换发《残疾军人证》证件,主要是目前相关抚恤优待职能已由民政部门调整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时换发证件,能够更好更精准为残疾军人服务。新证主要采用了荧光纤维、固定水印、安全线防伪、团花设计、无色荧光图案、光变油墨、手绘图案等10余种纸张和印刷等防伪技术,提高了证件质量,可有效防止证件造假,能够更好保障残疾军人优待待遇落实及合法权益维护。新证延续本式证件样式,具有外观特征鲜明、易于辨识、美观大方等特点,同时新证植入高频、超高频两种芯片,适应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要求,为将来拓展应用留足空间。
另外,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3种证件一并安排如期换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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