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青岛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来源:军地网  时间:2021-07-06

 

 

       7月1日,青岛市发布《青岛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分为四个部分,明确基本原则、责任分工、督导与考评和组织保障。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抚对象的优待项目,明确5类群体169项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涵盖了荣誉激励、帮扶救助、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化交通、金融法律、民生保障及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内容,其中,现役军人19项,现役军人家属27项,残疾军人44项,退役军人44项,“三属”35项。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实施办法》的公布,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浓厚社会氛围的具体举措。

 

 

       一、制定背景

 

 

       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应当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营造爱国拥军、尊重优抚对象的浓厚社会氛围制定《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国家20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山东省16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20〕58号),明确了国家和省级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四个部分,明确基本原则、责任分工、督导与考评和组织保障。在兼顾普惠与贡献的基础上,统筹设计优抚对象的优待项目,明确5类群体169项基本优待目录清单,涵盖了荣誉激励、帮扶救助、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文化交通、金融法律、民生保障及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内容,其中,现役军人19项,现役军人家属27项,残疾军人44项,退役军人44项,“三属”35项。

来顶一下
@
返回首页
上一篇: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收听收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
下一篇:走进百年清华 树立远大理想 青岛军人、退役军人子女研学旅行开营仪式在清华科技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