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访谈】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
来源: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7-14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推动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潍坊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
王勇:《退役军人保障法》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一部具有划时代、开拓性、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从此我们有了历史上第一部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法律,这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下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生根,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落下去”,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王勇:我们多次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单位专题集中学习,由局领导领读,逐条学习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和要义,学深悟透弄懂《退役军人保障法》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我市3月份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方案》。主动协调了市政府、司法局等,将《退役军人保障法》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讲座内容;联合宣传、司法、教育等部门,充分发掘专家学者、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资源,利用普法志愿者等志愿团队,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保障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万家“六进”活动,尤其注重对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军创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企业的普法宣传,促进全社会知晓《保障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主要内容,营造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潍坊市在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有哪些亮点举措?
王勇:我市充分发挥《保障法》作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专门法律的基础性指导作用,在依法开展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服务管理、权益维护等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根据《保障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做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我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退役军人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尤其是梳理了未落实组织关系的退役军人党员,千方百计同他们取得了联系,一事一议、一人一策,让他们回归组织的怀抱。《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退役军人维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和帮助。”我市把解决好退役军人的权益诉求问题作为当前工作重点,畅通诉求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分类列出清单,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精细化服务,全面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是扎实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军属排忧解难”,我市持续加大为部队解难题工作力度。建立部队困难问题解决“一张清单”,及时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土地置换、营房配套设施、子女教育入学转学、家属随调随迁协助就业等问题。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3件,现已经解决13件。健全完善市特困官兵救助帮扶机制,在对驻潍部队特困官兵经济救助的基础上,将潍坊籍困难官兵家庭列入救助范围。
三是积极向企业宣传《保障法》。结合潍坊市正在开展的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赴包靠的山东荣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宣传《保障法》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清单”,协助做好安全生产、技术升级、环保审批等6方面工作,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利用“军岗日”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广泛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把国家法律和退役军人各项政策送到企业里去,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提升他们吸纳退役军人的积极性。
潍坊市接下来在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方面有什么重点工作?
王勇:《保障法》使退役军人工作更加有法可循,有法可依,给退役军人各项工作增添了一份“保险”。今年是退役军人部确定的“法律政策落实年”,重中之重是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让好法律落地见效,让退役军人成为真正“受益者”,让退役军人能够依法享有相应的待遇保障,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规范提升服务保障体系。我市将5月份确定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月”,结合示范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活动,推动服务保障体系纳入组织部门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硬件过硬、软件配套、服务优质、作用明显的星级服务中心(站),促进服务保障和建设水平再提升。整合专项基金、财政资金、社会捐助等资源,开展针对性个性化服务,完善网格化管理,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联系,深化服务手段举措,打通服务退役军人 “最后一公里”。
二是梳理现行的政策法规清单。对现行政策法规、权责清单、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及时停止或中止执行与《保障法》不符合不一致的法规政策,防止法律法规相冲突。
三是开展“潍坊退役军人”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联合宣传部在全市启动“潍坊市退役军人”主题宣传活动,推出在卫国戍边、城乡社区治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创业带动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典型,在全社会掀起学习退役军人榜样的新风尚,营造尊崇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四是做好优待抚恤褒扬激励工作。落实好各类优待抚恤政策,突出抓好国家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政策的落实,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重点加强对带病带伤带残退役军人的解困帮扶,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全面启动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五年行动,推动设立一批县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推进英烈事迹“五进”工作,继续开展好学习宣传先模人物活动,营造尊崇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五是提高就业安置水平。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完善安置办法,科学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岗位计划,实现更高质量的安置。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整合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实行“订单式”“定岗式”和就业直通车、创业实训营等多种培训和促就业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扶持和优先服务。探索开展退役军人高端化就业培训,年内组织1-2期高端化专业技能培训班,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岗位。
六是开展调研活动。开展《保障法》学习贯彻调研活动,结合联系退役军人活动,继续到退役军人中去宣传《保障法》、解读《保障法》,了解退役军人的所需所盼和思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