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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细则来了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22-01-12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1部门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退役金发放标准:

担任军官满16年或者担任军士和军官累计满16年的退役军官,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60%确定;
担任军士满16年的退役军士,退役金按照计发基数的50%确定;超过16年的,每多1年计发比例增加2%;不满16年的,每少1年计发比例减少2%。

▲ 安置在上述地区,且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给地区补助。

曾长期在特殊岗位服役:在飞行、舰艇、涉核岗位服役满10年的,计发比例增加5%。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累计满3年的退役军官,计发比例增加2%。按以上规定计算的退役金计发比例,累计不得超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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