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规范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3-01-31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出台《关于规范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实施意见》,努力提升全市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营造尊崇军人、尊重退役军人的社会新风尚。
《意见》坚持“打基础、优服务、促发展、利长远”原则,按照“系统布建、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要求,坚持军地合力、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对全市各级公共服务场所军人依法优先优待标识规范提升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全国双拥模范城有机结合、同频共振。
《意见》对优先优待文字标识、图案标识、宣传氛围进行了统一规范,着力提升全市双拥文化建设规范化水平。一是统一规范图案标识。将“五角星”“八一军徽”“橄榄枝”“飘带”等军人元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军人依法优先”等双拥元素和“荷花”“孔子周游列国”等济宁本土元素融为一体,彰显对军人职业的尊崇,体现济宁市鲜明特色。二是统一文字标识式样。将“军人依法优先”“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先”和图案标识结合,分别形成了背景文字标识和简易文字标识。三是统一规范社会面拥军优属宣传氛围。明确了将全省首创双拥卡通形象“济小宁”作为济宁双拥文化名片重点打造,通过立体雕塑、平面展示、灯光亮化等形式向社会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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