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役军人保障法》,这几点信息很关键
来源: 时间:2020-06-22
6月18日,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标志着该草案正式进入审议阶段,关于保障法草案,有几点你必须知道,距离法律出台还有多久?一部法律出台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四个阶段。
目前,退役军人保障法正处于第二个阶段。我国对法律草案实行“三审制”,但如果修改意见或争议太多,还会进行更多次审议。
比如,常委会对物权法草案审议了7次才提交大会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审议了6次,证券法草案审议了5次,食品安全法、监督法、环境保护法、预算法等法律草案审议了4次……周期很长,但这样的过程正好给了我们更多采纳多方意见,不断完善修改草案的时间。
草案包括哪些内容
草案共10章77条,涵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等方面内容。
草案对退役军人的移交接收进行了规范;在完善安置方式的同时加强安置保障;就业创业方面明确了优先招录、并要求各地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招考,同时加强了对退役军人创业的支持力度。
教育培训方面,草案规定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训以及组织参加学历升级等教育。同时明确了高等学校招考退役军人,退役后入学、复学等方面的相关教育优惠政策。
草案明确了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规定政府在保障退役军人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结合服役贡献和各地实际情况给予优待,同时明确在社会保险、住房、医疗、交通、文化等方面,对退役军人给予相应优待。草案还规定,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退役后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此外,草案还强调要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规定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为退役军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支持,公共法律服务有关机构应当依法提供必要的帮助。
草案征集了哪些方面的意见
2018年7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才三个月,就组织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参战老兵、退役创业老兵、现役士官、政策专家等各方面人士都发表了很多看法,其中一些意见,现在看来仍很有参考价值。
征集意见座谈会部分发言
▼
▲郝万禄 国防大学教授(政策研究专家)[2018年7月19日资料图]
“退役军人的生活条件也是有分化的,要保障退役军人的底线生存权,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要保障平等就业权,退役军人安置就业不能受到隐形歧视,要平等对待、正常使用;要保障发展权,提供充分的再教育机会,提高退役军人的再造血能力;要保障退役军人荣誉权,实现一日当兵、终身荣耀,让每一名退役军人都保持荣誉感。”
▲韦昌进 山东省军区枣庄军分区政委(参战老兵)[2018年7月19日资料图]
“作为一名参战老兵,我认为要树立精细化理念,细化保障条件,让艰苦偏远地区、基层作战岗位、参加重大军事行动和参战的退役军人,能够得到更好的关怀。这样才可以为当下年轻人树立榜样,激发军心士气,鼓励官兵敢于牺牲奉献。”
▲王锐 陆军第74集团军某部班长 [2018年7月19日资料图]
“要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进一步带动征兵思维转化,消除地域政策差别,形成高素质人才踊跃参军和长期服役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帮助参军的青年消除退伍安置的后顾之忧;建立监督机制,在各级设置相关部门,掌握政策落地情况,确保退役军人能够真正享受到政策福利。”
▲崔洪金 天津市安达集团董事长(退役军人)[2018年7月19日资料图]
“我是1973年参军的老兵,在原第69集团军当了4年兵。1988年我带着队伍创业,如今已小有成就。这些年我持续做好退役军人的帮扶工作,累计安排500余名退役军人进入集团。我认为退役军人是社会的宝贵资源,不应该成为被动保障的对象,我们要为自主创业的退役军人适当降低门槛,为他们争取政策优惠,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更多退役军人走进市场,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旗手和领头羊。”
|
|
上一篇:退役军人事务部进一步推动抚恤优待政策落地见效 下一篇:我国拟立法加强退役军人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