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申报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分这几步
来源:德州市退役军人之家 时间:2020-12-21
根据省退役军人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字〔2020〕30号)、市退役军人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德州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退役军人字〔2020〕38号)规定要求,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采取申报签约方式确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法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社会团体和企业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均可申请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同时网络培训机构需有资历证明材料,实行独立核算,设有专门的培训部门或举办过拟设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的培训班。
(二)具有较好的职业教育业绩和基础,能够承担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或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和经验,并建有培训评估反馈机制。
(三)具有满足申请培训职业(工种)所需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培训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理论教学和实训指导师资队伍。
(四)具备为培训学员提供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的渠道。
(五)近3年来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记录以及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无违规收费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请报名
具有申报意愿的培训机构,可向注册地或实际培训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书面申报,各县(市、区)初审合格后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5日。咨询电话:0534—2686225。
德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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