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公众号 时间:2018-09-13
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全省将于明年4月20日前,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家庭(以下统称“三属”)家庭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实施方案指出,此次悬挂光荣牌的对象为“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各地要主动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的“三属”家庭和现役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
此外,对于非持证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请悬挂光荣牌。同时具备两个以上悬挂光荣牌条件的家庭,只悬挂一个光荣牌。
为确保辖区内悬挂光荣牌对象准确、档案齐全,各地将于今年底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同时,调查摸底要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符合条件的悬挂光荣牌家庭和取消悬挂光荣牌的家庭,都要做到底数清晰、不错不漏,并建档立卡。
在摸清楚符合条件的悬挂光荣牌家庭后,按照要求,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人民武装部门将于明年春节前1个月内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以后的悬挂、更换光荣牌工作原则上在每年建军节或春节前进行。光荣牌的悬挂位置应尊重悬挂家庭的意愿,一般悬挂在其大门适当位置,保证醒目、协调、庄严、得体。集中悬挂时,村(居)民委员会或社区应举行简朴、庄重、热烈的悬挂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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