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动退役军人等信息采集工作
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进一步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南通市各县(市)区民政局,人社局制定了《南通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据悉,本月30日起,全市各地将集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本次信息采集的主要对象包括: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采集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转业(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件及其他所需材料。部分对象需离退休证、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
9月30日至11月底,我市各县(市)区将自行安排时间开展信息采集工作。此次信息采集,所有采集对象均在户籍所在地申报登记信息,每个乡镇(街道)将设立1至2个集中采集点,并提前公布采集时间、地点。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数据采集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遇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遇情况,将按规定程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市民政局提醒,如若暂时没有接到通知,也需要去登记。这其中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信息采集的通知还没有传达到当地村(居)委会;二是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正在部署采集工作或已经集中张贴公告,但本人未知晓。鉴于这两种情况,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可以主动与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咨询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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