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奖励办法出台
来源:阳泉市政府 时间:2018-10-19
日前,我市出台《阳泉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奖励办法》,对适用范围、奖项设置、评审机构、推荐单位、奖励标准等作了明确规定。此举有助于推动我市双拥工作责任落实,健全双拥创建工作奖励体系。
新出台的《阳泉市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奖励办法》以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为原则,结合我市实际,依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山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山西省创建双拥模范城(县)考核验收评分标准》规定,适用于全国、省、市双拥表彰活动,授予在双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据悉,市双拥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双拥工作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双拥工作奖项的推荐、评审和授予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此举将激励我市广大军民做好新时期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为我市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的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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