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500万元“拥军贷”助退役军人创业
来源:吉安新闻网—吉安晚报 时间:2019-08-12
近日,永丰县出台《关于做好2019年永丰县退役军人创业贴息贷款的通知》,计划发放“退役军人创业贷”500万元,扶持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支持更多的退役军人创业创富。
该县规定贷款对象为未安置或未就业退役军人(18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内)自主创业人员。个人创业最高可申请15万元,合伙创业最高50万元,符合条件创办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按政策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轮,每轮不超过2年(一年一贷)。明确规定从事娱乐、房地产、网吧、中介及其他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的不纳入扶持范围。担保方式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省属企业正式职工(如电力、税务、移动、电信、银行等,10万以内至少1人担保)或房产抵押担保等。
对于退役军人贷款申请,创业贷款和邮储银行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理。退役军人只需持退役证或退役证明、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种养殖承包协议(由村委会以上证明的)及反担保人身份证或抵押物复印件,向永丰县邮储银行提出申请,由邮储银行及时向县创业货款担保中心统一申报;县创业货款担保中心对符合条件的优先进行贷前实地调查,并向银行推荐并贴息;邮储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发放贷款并申报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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