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将英烈保护工作作为“双拥模范城”评比重要内容
来源:中国双拥杂志 时间:2021-11-04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10月29日消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网信办、省委党史研究室、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广电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检察院、省军区政治工作局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贵州省英雄烈士保护部门联动协调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由总体要求、保护内容、工作制度、职责分工、工作要求五个部分组成,是贵州省多部门联动协调共同做好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有力遵循。《意见》明确了有关部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职责,对保护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保护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烈士遗骸、遗物,保护英雄烈士及烈属的合法权益和地位,以及征集、整理、编纂全省烈士信息资料,配合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烈士陵园内非烈士墓迁移,搞好烈士亲属祭扫组织服务和保障等内容进行细化。
《意见》强调,全省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全面领导下,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加大各部门联动协调力度,切实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烈士烈属合法权益,在全社会树立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良好风尚。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保护英雄烈士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意义,坚定捍卫英雄烈士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联动协调制度作用,把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沟通相关情况,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创新实践群众路线,组织动员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将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作为绩效考评、“双拥模范城”评比的重要内容,共同推动构建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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