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时代企业如何作为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9个字要求:“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这三个方面9个字包含了许多内涵。
首先,“全要素”是包含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点到面的整个国防体系的各个组成要素。也就是说,包含法规制度、编制体制、武器装备、生产生活、相互关系等。例如,法规制度方面,可预见会有步骤地推出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为“军民融合”提供政策支持;编制体制,将实施文职人员等制度,将有众多不穿军装的“军人”参与到国防中。
其次,“多领域”除了军工生产等传统领域外,可以预见在物资保障、交通运输、科研教育、文化传播、医疗卫生等国民经济各个方面都将实施市场化、社会化的服务模式。也就是说,相应级别的保密项目、非密项目和军民两用技术都将成为交融的领域。
再次,“高效益”既是军民融合的目标,又是融合结果的评价指标。军民融合的出发点旨在打破固有的“山头”和“烟囱林立”互不通气的现状,让原本“非同一系统”的军队单位与军队单位之间,军队与企业(含外企、研究机构、大学)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整体。融合,既依靠市场竞争、集约发展的方式提升国防经费的效益,又通过重新整合国家的产业结构,使国民经济实现创新式、跨越式发展。“民参军”着眼“打得赢”
大型军工企业要以全价值链服务的方式融入军队。长期以来,我国大型军工企业只是向军队“卖装备”,鲜有提供作战所需的支撑服务。而美国的国防工业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当前,美国几大军工集团,为军队提供从装备、信息支持、数据分析、目标识别、打击武器、后勤保障、毁伤评估等整个作战过程全价值链的产品和服务。甚至,“代替士兵去打仗”,推出无人作战平台去扣扳机。有消息称,美军作战行动中80%的工作是由企业和文员完成。美国将制造、维修、保养、训练以及相关运输、仓储等装备服务以竞标的方式外包给企业,实现市场化保障。同时,越来越多潜在的供应商不断加入竞争,持续提供低成本、高效益的技术、产品和服务。我国军工企业应充分发挥优势,从全价值链各个领域提供产品和服务,成为“不穿军装的部队”。
部门、企业之间要以“统筹共建、协作共享”的机制交融到一起。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许多军工企业形成了传统优势领域,但在当下却成了技术发展的壁垒。“屁股指挥脑袋”导致许多项目和基础设施重复上马,许多共建共享在单位内部都很难实现。所以,要打破以往“抢山头”状态,建立“统筹共建、协作共享”的技术研发机制。针对高风险、技术难度大的项目组建多方参与的项目团队,吸纳各家所长,并成果共享。以美国高超声速技术发展为例,成立国家层面的高超声速技术办公室,拟制高超声速技术发展路线图,统筹协调各部门、单位的高超声速技术项目。
国有军工集团要融汇中外私营科技企业优秀成果。“国家队”虽然在技术基础、资金、人才等方面有着雄厚的实力,但是某些小型科技企业不受企业历史因素、思维惯性等条框束缚,反而容易在某些领域取得科技突破,可以通过收购这些公司,或者购买产品、专利、技术转让等形式来兼收并蓄。例如,近年来,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举办机器人挑战大赛,其中胜出的初创公司、小型科技公司、项目团队多被大型军工集团收购或聘请。此外,通过“自由市场”的灵活方式,可以加强国际间的交流合作。例如,虽然高超声速飞行器技术被认为是可以改写战争规则的颠覆性技术,并且美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由于其研发难度极大、成本极高,所以美国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以期降低研发的成本和风险,吸纳国外的先进成果。2001年,美国与英、法、德、澳、韩、日等国合作开展了HyShot项目,此后又和澳大利亚相继开展了HyCAUSE、HIFiRE等项目。这些项目有些是与企业、大学、实验室等直接合作进行的。
中小科技企业要在前沿领域“以点带面”地创新式发展。许多中小型科技企业最初并没有得到官方合同,却因技术产品独树一帜而得到市场青睐,而后因某些技术被政府作为采办对象。例如,2002年初创的SpaceX公司自筹资金研发可重复使用的“猎鹰”火箭,直到2008年才第一次获得NASA的合同。可见小型科技企业具有独特的活力:寻找需要自己即将研发技术(核心竞争力)的客户(政府或者大型企业),通过它们的投资研发技术并发展自己,同时将已有的技术进行充分的市场转化以获得利润,支撑缺乏投资的技术的研发。目前,我国正处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能量释放期。在政策大力扶植下,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的逐渐提高,中小型科技企业将成为一支充满活力的不可小觑的科技力量。
军地有关部门将陆续采取一系列措施大力推进军民融合扎实有效开展。因此,不论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甚至是个体创业者,都将在军民融合和科技创新的大潮中长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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