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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牡丹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公告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12-04

     菏泽市牡丹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公告

    发布日期:2020-12-03信息来源:移交安置股浏览量:992
    根据菏泽市退役军人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牡丹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分数和安置计划予以公布。对档案考核分数发现不符者或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在12月7日17:30分前到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股(420室)复核,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无误后,请于12月8日上午8:30前携带退伍证到菏泽市牡丹区党校(重庆路1111号)三楼第二教室挑选单位。(如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只能委托至亲代为挑选岗位,须持退役士兵退伍证、身份证、委托书和代选岗人的身份证及至亲关系证明)。如不挑选单位的,可申请选择自主就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对档案考核成绩等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拨打咨询举报电话或书面投诉反映。
    咨询举报电话:0530-507002215098228272
    菏泽市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牡丹区2020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计划表.xls
    附件2:牡丹区2020年符合政府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档案赋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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