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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布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

来源:德州新闻网  时间:2021-06-23

      明确8方面内容 涉及163项政策

 

 

       德州新闻网讯(记者王秀青通讯员刘志新)近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6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德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了他们关于荣誉、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和其他优待等8个方面的内容,涉及优待政策163项,并明确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等不同对象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

 

 

       针对现役军人,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其名录载入地方志;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给优待金。

 

 

       针对现役军人家属,为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家属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地方根据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依法对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给予优待,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针对退役军人,参战退役军人、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军人、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退役军人等,其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符合条件人员轮流短期休养;从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中选聘党的基层组织、社区和村专职工作人员。

 

 

       此外,没有列入市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尚在实施的优待项目,继续实施;军人军属同时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其他优待;残疾退役军人同时享受退役军人优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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