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盛开 花香自来——记济南中院民一庭法官、“泉城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何菊红
来源:济南日报 时间:2020-07-31
在济南中院,有这么一群法官:他们曾经是军人,赤胆忠心,保家卫国;如今脱下军装,穿上法袍,他们手执法槌,坐堂问案、定纷止争。
何菊红就是他们中的一员。这位来自济南中院民一庭的员额法官,在空军某部度过了19年的军旅生涯,2009年转业至济南中院。在她眼中,济南中院就是延续梦想、燃烧激情的“第二军营”。每年,她的办案数量均在百件以上,尤其是司法改革后,2017-2019年结案均达240件以上,并先后荣获全市法院“巾帼十佳法官”“零发改、零信访、零投诉”法官等荣誉称号。近日,何菊红又被推选为2020年度“泉城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
多年来,济南中院党组十分关心军转干部的成长进步,积极为军转干部“搭台子、压担子、引路子”,不断为他们创造干事创业的舞台。军转干部已经成为人民法院一支不可或缺的骨干力量。
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不辱法官神圣使命
2009年底,何菊红从空军某部转业到济南中院,那一年,她37岁。在这样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面对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但19年的军旅生涯使她练就了吃苦耐劳、坚韧不拔的优良作风。凭借着这股韧劲,她白天认真工作,晚上挑灯夜读,仅用了两年的时间,就以优异成绩通过了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走上了民事审判工作岗位。
回想起那段备考的日子,何菊红至今仍然印象深刻,“那时候总有使不完的劲儿,越是困难重重,越想要去攻克它,而且要做到最好。”在她看来,法官是一项无比神圣的职业,“看到法官为百姓解决一个个困难,我在司法考试的征途中就有了无尽的动力。”
法律是一门不断完善的社会科学。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各种新业态的应运而生,民事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案件事实也变得更加复杂。为了依法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何菊红紧贴时代脉搏,不断充实新的法律理论知识,指导司法实践。她几乎每天加班,对于复杂的案件,反复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不敷衍应付。她知道,只有认真工作,才对得起良心,才不辱法官的神圣使命。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当好百姓贴心人
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何菊红审理的劳动争议、物业、房屋买卖、房屋拆迁等纠纷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她深深知道,所有的当事人都把法院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得到办案法官公正的裁判,是每个走进法院的当事人最大的愿望,也是法官的职责要求。
因此,她时刻把“公正对待每一起案件,耐心对待每一名当事人”作为自己办案的行为准则,“特别是在劳动争议的案件中,看到劳动者拿到钱的那一刻,我就知足了!”何菊红说,在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中,她耐心细致地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及时提出问题,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以一言一行向当事人传递着司法公正的信息。
去年,6名劳动者将工作单位告上了法庭。原来,这6人是一家饭店的厨师,由于饭店停业,他们起诉饭店,追讨拖欠的加班费。因6人提交的考勤表未有单位盖章,且这份电子考勤记录与用人单位提交的电子考勤记录不完全一致,一审法院对于加班费并未支持。
案件二审到何菊红手中后,经过反复研究案卷,在准确把握案情的前提下,何菊红判断用人单位可能对考勤表做了手脚。庭审中,何菊红提出带着专业技术人员到用人单位查看电子考勤设备的原始存储记录,并告知单位负责人如果查实其修改了考勤表,可能单位还要面临其他处罚。经过与用人单位多次沟通,用人单位最终同意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并当庭交付。“钱虽然不算多,但是我们兄弟几个的血汗钱,太感谢了!”庭审结束后,一名当事人握着何菊红的手激动地说。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赢得当事人一致认可
对于一些民事案件来说,调解结案是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能够更好地深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但案件进入二审,调解的难度往往会大很多。何菊红将其在部队上从事政工工作、善于跟人打交道的优势发挥到审判工作中,根据庭审情况,分别与当事人沟通,语重心长地为当事人分析案情、讲解法律相关规定,引导当事人对纠纷的产生进行理性的分析,并对今后解决纠纷的各种可能进行预测。
今年初,一位外省的案件当事人赵某找到了何菊红。他在泰安市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建筑公司的总公司在济南。去年,在泰安,赵某就曾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公司给付赵某劳动报酬后,公司迟迟未履行。此次,赵某又因劳动争议纠纷,将总公司告上了法庭。何菊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多次与公司的法务负责人沟通,就法理与情理反复进行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双方就两个案子的数额达成了一致,并当庭过付。赵某专门从外省赶来对何菊红表达了感激之情。
作为双方当事人利益之间的裁判者,法官也会受到各种诱惑。有些人往往会想方设法施以利诱,有时也会遇到人情和权力的干扰。但在何菊红看来,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是一名军人也是法官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工作中,她始终坚持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的原则,自觉抵制诱惑,不办关系案、不办人情案,维护了法官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同事和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