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措并举促进疫情期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来源: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时间:2020-03-18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影响,深入研判分析,通过实施就业优先、落实就业托底、做好就业帮扶、拓宽就业渠道等措施,扎实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协调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对因疫情难以持续经营、进而关停并转、裁员分流的中小微企业,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法依规及时出面协调沟通,督促用工单位与退役军人劳动者保持劳动合同稳定,优先留用退役军人,稳定退役军人就业;挖掘、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岗位安置资源,努力完成计划性、指令性、政策性退役军人刚性安置和稳定就业年度任务。
落实就业困难托底政策。开展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再就业援助活动,积极促进失业退役军人再就业;对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按规定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或协调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失业退役军人,及时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将失业退役军人优先纳入社区公共卫生、消毒保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岗位就业范围,确保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扎实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动态摸清退役军人就业情况、意愿和需求,采取下发通知、张贴公告、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发布、提供用工单位的就业岗位资讯和岗位资源信息,有序引导退役军人招聘求职。协调有关部门并督促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精心组织开展定向式、定岗式、订单式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提升教育培训和就业质量,促进退役军人充分就业;针对疫情稳定后可能产生的就业需求反弹,及时组织开展、引导退役军人参与各类线上线下、系统内系统外招聘,切实做好就业帮扶。
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协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线上招聘网络,共享“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网上服务大厅”“就业彩云南·一部手机找工作”等网上平台信息,实现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引导退役军人在线获取就业资讯,通过网络招聘方式实现就业;做好疫情稳定后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和创业技能培训准备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军人创业金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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