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举行
4月21日,泰安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座谈会在市退役军人局举行,会议邀请市直有关部门、部分培训机构和企业单位,研究交流泰安市退役军人培训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措施打算,进一步创新思路,推进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军人更好就业创业。
会上,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四级调研员徐传柏首先传达学习了《山东省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随后,泰安市泰山大姐培训学校董事长杨圣安、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培训处处长李伟、岱岳区退役军人代表李强分别代表培训机构和自主创业退役军人作交流发言,部分与会的其他培训机构和企业单位作了书面交流。期间与会嘉宾实事求是点问题,真心诚意提建议,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提出了多项思路措施。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勃作总结讲话,肯定了全市涌现出的一批批优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同时就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提出要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就业引领,围绕就业开展培训;坚持要素集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培训机构的职能作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坚持务实管用,扎实做好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坚持奖惩并举,全面落实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惠政策。
据悉,按照实施计划,泰安市将根据退役军人不同情况和培训的目标要求,在培训设置上分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三种类型进行。适应性培训要求“即退即训、全员参加”,当年退役的所有军人,包括政府安排工作的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的均需参加,原则上接收报到一个月内开展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上不少于3天;职业技能培训主要针对自主就业、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根据退役军人自愿选择的专业,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3个月至2年;创业培训则是指退役军人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需求,选择参加政府组织的短期就业创业培训,期间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提供就业指导、再就业介绍、创业贷款支持等服务,解决退役军人技术和资金方面的难题。
计划全面实施后,每名退役军人都能享受一次政府免费培训,培训经费由政府财政负担,主要用于参训退役军人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生活补助费。在对退役军人免费培训的基础上,同时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奖励机制,根据培训和推荐安排就业情况,对承办机构和安置就业的企业单位给予奖励或税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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