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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成立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来源: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时间:2020-05-22

  为及时有效化解涉及退役军人的矛盾纠纷,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青岛市成立了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相关法律咨询和政策法律知识宣传,参与涉军纠纷案件化解,为退役军人提供理性表达诉求的渠道。

  一是打造专业队伍,架起纠纷化解“连心桥”。调委会自成立以来不断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参与人民调解服务,激发退役军人“社会为我、我回馈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工作干劲。调委会成员中既有法学专家、法官、仲裁委委员和民商事资深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同时积极吸纳“红色教育宣讲团”志愿团体的六名宣讲团成员担任调解员,调委会与退役军人谈兵事、聊家事、解心事,在矛盾纠纷工作中充分法律专业特长,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掌握科学方法,打好矛盾调解“组合拳”。调委会坚持用“心”化解,把热心、耐心、真心、诚心、公心贯穿调解工作全过程,把情、理、法相融合,引导退役军人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注重一个“情”字,充分运用人情、亲情、社情、国情,用“情”调解;围绕一个“理”字,坚持以理服人,消除隔阂,化解矛盾;依据一个“法”字,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调解、公平公正,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法律的权威性和调解的公正性。

  三是发挥老兵优势,当好纾难解困“五大员”。调委会创新打造特色品牌“老兵调解室”,由老班长、老党员、老模范(功臣)、老干部、老专家组成。在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外,充分发挥老兵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威望高的优势,积极参与化解退役军人纠纷案件和信访事项,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心理调适疏导员、传帮带指导员、建言献策监督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健全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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