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枣庄这位退役军人被全国表彰!
来源:山东退役军人之家 时间:2021-07-13
近日,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举行,为受表彰的个人和集体代表颁奖。枣庄市优秀退役军人孙法选受到隆重表彰。
孙法选,男,中共党员,1989年3月入伍,2006年转业,1991年2月入党,现在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工作。
32年来孙法选先后向22个省、市、自治区的水灾、震灾、旱灾、风灾捐款,资助大、中、小学生,或帮助困难老人和儿童70余人,主动向组织交纳大额党费,累计42万余元。资助贵州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云南大学等20所大学的26名本科以上大学生,涉及回族、藏族等八个民族。1998年8月他开始无偿献血,23年来献血38次,累计14200毫升,并和妻子与红十字会签订了《捐献角膜、遗体志愿书》。
虽然他的家庭并不富裕,妻子没有工作,从家到单位13公里的路程,陪伴他的是一辆骑了10年的电动车。但是,为了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自2017年起,他坚持每年向党组织交纳大额党费2万元。
作为一名退役军人,他甘于付出,无私奉献,不忘初心,爱岗敬业。转业到地方后,扎根基层15年,他用高标准定位工作,高水平服务企业,务实的工作作风,激昂的工作热情,获得一流的工作成绩,赢得各级领导和经营者的一致称赞。
个人曾受表彰情况
1990年12月、1994年12月各立三等功一次;
2000年7月被原南京军区装备部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2年底被原南京军区装备部表彰为“优秀基层干部”;
2003年7月被徐州市委、市政府,授予“拥政爱民模范”荣誉,享受市级劳模待遇;
2008年12月、2012年12月、2014年12月分别被国家卫计委、中国红十字总会、总后勤部授予无偿献血铜、银、金奖;
2013年3月、2013年10月、2013年12月、2013年4月、2013年5月分别被枣庄市授予第三届“感动枣庄十佳人物”、第三届枣庄市“道德模范”、第六届“枣庄十大杰出青年”、“枣庄好人”、“枣庄市见义勇为爱心使者”等荣誉;
2013年8月被山东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授予“第四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5年4月被山东省共青团委授予2013—2015年度“山东好青年”称号,暨山东“向上向善好青年”;
2019年6月被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9月被中国雷锋工程委员会、中国雷锋报社、全国学雷锋办公室授予“新时代雷锋传人”;
2021年6月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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