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商业保险公告
来源: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8-28
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
现将2021度我市开展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具有邹城市户籍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二、参保标准:保费每人每年100元。其中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自愿参保的,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退役军人和其他属别优抚对象自愿参保的,保费个人承担80元,市财政补贴20元。
三、办理方式:2021年8月20日至9月20日,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可持本人身份证、退役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享受抚恤补助待遇优抚对象保险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负责,个人不再申请。
四、咨询电话: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253573
邹城市人寿保险公司:刘经理 15954710182
邹城市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刁经理 13853717566
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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