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面向退役军人招聘事业编制民兵教练员简章
2021年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事业编制民兵教练员简章
为提高民兵训练保障工作能力,根据军地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做好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字〔2021〕35号)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兵教练员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
要求具备良好的个人形象、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均需具备入伍训练课目“四会”教学能力。工程兵专业,主修过道桥或爆破课目,能熟练操作工程机械,专业相关基本技能扎实,熟练操作电脑。参加军队院校或者军队专业培训机构工程兵专业课目培训6个月(含)以上,担任班长职务3年(含)以上的,能够熟练进行工程兵专业实践教学,专业的认定以军队院校相关学历证书或者军队专业培训机构结业证书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2.热爱国防教育事业和民兵教育训练工作,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口齿表达清楚。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身高1.70米及以上,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烟疤、无既往心脏病史、无家族遗传病史、无残疾,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民兵教练员职责的身体素质。
4.退役军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民兵教练员职责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大专及以上学历,政治合格。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在其他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被发现或经举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并查实的。
6.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社会信用有不良记录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民兵教练员工作的情况。
三、报名
(一)
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不含法定休息日)。
(二)
地点
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招聘办公室
地址:福山区回里镇谭家庄西侧
电话:0535-6228966
邮箱:ytmbzbck@163.com
(三)
相关材料发至邮箱报名
(防疫时期相关材料及报名表可发至邮箱报名)
1.填写《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教练员招聘申请表》(附件3),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5张(电子版可插入至报名表中);
2.身份证、户口本(户籍不限)、退役证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
3.提供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在学信网可查询(可在网络报名时提供证书照片,现场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
4.中共党员需携带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要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应聘资格;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3倍,则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机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择优聘用等程序,招聘简章在胶东子弟兵公众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烟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发布。相近专业、报名人数、笔试机试成绩、进入体测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递补情况)、综合成绩、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和聘用公示等信息在胶东子弟兵、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发布。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10月18日至10月29日)
1.受理个人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查询。
2.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期间,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招聘领导小组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考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请向招聘领导小组电话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6)。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初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接受体温测量,根据新冠疫情发展情况提交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
(二)
考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成联合考核组,主要分笔试、机试、体能测评、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1.笔试、机试。笔试主要测试有关时事政治、专业知识、部队基础知识、高中相关知识等,采用50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机试内容为基本WORD文字录入、数据统计表格制作、专业知识PPT课件制作从工程兵专业课目中抽取1个室内理论授课课目现场制作课件(道桥、爆破)等,采用50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机试考试后计算总分排名,考后根据考试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机试总分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进入体测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机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测范围。笔试、机试合格人数为零的职位,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体测范围。笔试成绩、机试成绩、笔试机试总分、笔试机试总分合格分数线和进入体测范围人员名单在胶东子弟兵、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试项目为体型考核、30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引体向上,按中国人民解放军《体能训练标准》三类人员评判。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受测者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60分钟内向本次体能测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委员会当场予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因体测不合格或放弃体测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机试成绩总分排名递补。)未参加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列入面试范围。体能测评时着体能训练服。体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基本技能考核)。体测合格的人员可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在胶东子弟兵公众号、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现场机械操作、教学试讲(现场从入伍训练课目战术、射击、指挥科目中抽取1个课目考核“四会”教学能力)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机试成绩总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根据综合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并公示。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
(三)
政审考察、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如同一个录用职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按笔试、机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机试成绩总分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政审考察。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政治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民兵教练员的情形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
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胶东子弟兵、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
择优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五、聘用管理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评判标准以《军事训练大纲》和所学专业的教材为准。
本简章由烟台警备区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228966
附件
1.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教练员岗位需求表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烟台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申请表
4.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
5.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6.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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