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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21年考试考核安置转业军官简章

来源: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10-14

 


为做好2021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市对市区安置的转业军官,继续实行考试考核和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置范围和考试考核对象



安置范围:烟台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芝罘区、莱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有关单位。

考试考核对象:列入2021年转业计划,符合在市区(包括市直、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安置的转业军官。

在市区安置的任正团领导职务且任职满3年的转业军官,全部需参加考试;其他符合条件的转业军官自愿报考。

 

二、考试考核安置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

4.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行政撤职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未参加过邪教组织活动;

5.部分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程序和方法



(一)双向选择

根据政策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对部分中央、省属单位及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计划实行双向选择安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核分配

1.考试考核

①考试。考试工作由省统一部署,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为10月16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②考核。根据转业军官档案,按照考核内容和赋分标准,核定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具体分值按有关规定公布。对考核成绩有异议者,自考核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书面复议。

考核内容包括:

由部队组织实施的三等功以上奖励(地方参与实施的奖励不列入考核范围);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飞行、舰艇、涉核)服役时间;在部队的服役年限、职务等级、担任主官年限;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部队期间所受处分等项目。

考核赋分标准:

获得荣誉称号或一等功计25分;二等功计15分;三等功最多可计两次,平时三等功按5分、2分计算,战时三等功按7分、3分计算(既有战时三等功又有平时三等功的,先计战时三等功分值)。同一事由奖励不重复计算,只计最高一级奖励的分值。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服役每满一年计0.5分,之后不满12个月的按一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批准转业时间。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的范围,由国家转业军官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与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确定,且须由旅以上政治机关开具证明,令位不符的以令为准,艰苦边远地区或特殊岗位重叠时间不重复赋分。

在部队服役每满一年计1分,之后不满12个月的按一年计算。

职务等级分值为:排职2分,副连职4分,正连职6分,副营职8分,正营职10分,副团职12分,正团职14分;专业技术14级2分,每递增一个级别加2分;文职干部按对应行政职务等级赋分。

任现职级军政主官(指现任团以下基层单位军政领导正职,不含参谋长、主任等部门领导)的每满一年计0.5分,之后不满12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因工作需要转业前调任同级别非主官岗位的军官,原担任同级别主官的任职时间同样计算。

转业军官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按处分的等级进行扣分。标准为:行政警告扣8分,行政严重警告或党内警告扣12分,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扣16分,记大过扣20分,降职(级)降衔或撤销党内职务扣30分。同一事由的处分,按照最重一级处分扣分。

考试考核总分数=考试分数×40% + 考核分数×60%。

2.选择安置去向、岗位

时间、地点、程序另行通知。

3.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由市直、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组织,单独录取。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①任正团职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官在市直、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范围内通盘考虑。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出名次,公布安置职位,然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具体职位。

②其他军官的录取工作分三步:第一步,公布计划。考试考核安置计划,按照转业军官不同职务层次和接收单位工作需要分类公布,各类计划分别录取。第二步,确定入围人选。考试考核结束后,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市属公安及司法警察、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分别根据不同类别录取计划和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第三步,选择职位。各类别具体安置职位公布后,分类组织入围人员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安置职位。

转业军官在选择职位时,总分数相同的,服现役期间参加过作战、属于烈士子女的优先选择,而后依考核分数、立功受奖层次、职级层次、任职级时间、服役年限、入党时间先后选择。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不足安置计划数的,从报考市直及中央省属驻烟单位、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开发区同职务层次未入围人员中,统一排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征得本人同意后依次递补。

(三)事业单位分配

报考没有入围和没有报考的转业军官,根据工作需要和在部队表现、贡献、专业、志愿等情况,结合推荐选用,分配到其他单位。  

安置转业军官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考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社会监督。要严肃纪律,对考试考核过程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将取消考试考核资格,已经安置的要进行调整,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转业军官安置工作顺利进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35-6081391。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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