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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双拥杂志  时间:2021-12-08

         为扎实开展“八五”普法,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12月2日,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志愿者到禹城市汉槐公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

在汉槐公园,志愿者刚刚到位,就被群众围了起来,其中也有许多退役军人,要彩页、要手册、问政策。“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去世后,家属能不能享受待遇?”一位老太太挤过来问。“大娘,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其他条件的按规定不能享受待遇。”志愿者耐心细致地向大娘解疑释惑。“我是农村的,我想问问政府给我们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怎么报销?”“我想去济南优抚医院看病,去哪里开介绍信?”“明年我的孩子转业回来,能安置到哪里?”志愿者们忙得应接不暇。

此次普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及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规。

为现场退役军人详细解读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基本原则、移交接收与退役安置措施、教育培训与就业创业保障、抚恤优待与褒扬激励机制、退役军人服务管理要求等内容。现场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和退役军人学习宪法及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学习宣传氛围。

 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深入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加强依法行政、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尊崇感。

(禹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刘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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