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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来源: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3-29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退役军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聊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该《规定》共十章、四十六条,明确了5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一)制定或修改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优抚褒扬、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政策和措施;(二)编制全市退役军人事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三)决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四)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设立实施;(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并对决策的启动、决策执行和调整、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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