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榜样丨泰安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李林雨烈士学习活动
来源: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2-08-27
8月23日,泰安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李林雨烈士学习活动,深入学习烈士英雄事迹,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激励全市人民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登高望远、奋力争先,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李林雨,男,汉族,山东新泰人,下士警衔,2000年5月出生,2019年9月就读于山东威海职业学院定向培养警士班,2021年12月入伍,并在武警山东省总队训练基地入伍训练3个月,2022年3月分配到武警湖北省总队随州支队。7月12日16时50分许,李林雨在与战友执行巡逻任务途中,为营救落水群众壮烈牺牲,年仅22岁。经武警湖北省总队党委研究,报请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核准,批准李林雨同志为烈士,追授平时一等功,追认李林雨同志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决定指出,李林雨同志惟人民安危为念,在人民群众危难时刻舍己救人,毫不犹豫地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一次“生命的托举”诠释了“英雄”的定义;用奉献青春的实际行动书写了参军入伍的初心使命;用舍生忘死的伟大壮举践行了立志报国的铮铮誓言,充分彰显了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精神境界,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英雄气概。李林雨是众多优秀“泰山兵”的又一杰出代表,是泰安“英雄城市”名片上又一颗闪亮的新星,更是泰安人民心中永远的骄傲。
决定要求,要学习李林雨烈士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笃定理想、坚定信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李林雨烈士大爱无私、竭诚为民的赤子情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安居乐业放在心上,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守初心、担使命融入到实际工作当中去;学习李林雨烈士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拼搏精神,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站得出来、冲得上去,敢于涉险滩、临深渊,以实际行动破难题、促发展,勇做新时代泰山“挑山工”,努力干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学习李林雨烈士牢记使命、恪尽职守的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敢于当先锋、打头阵,敢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辛勤汗水浇灌劳动果实,以实干追逐心中的梦想,留下开拓进取的坚实足迹,书写奋斗无悔的芳华。
决定强调,全市正处于爬坡过坎、滚石上山,重整旗鼓、踔厉奋发的关键时期。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把开展向李林雨烈士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全市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广泛学习宣传英烈事迹,在全市营造尊崇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浓厚氛围,打响“泰山兵”品牌,合力推进泰安“英雄城市”建设,以登高望远、奋力争先的实际行动,推动各项工作位次前移、争创一流,全面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为全省“走在前、开新局”贡献泰安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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