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
来源: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时间:2020-12-02
12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讲话,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钱锋主持会议。
孙绍骋指出,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在我国退役军人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
孙绍骋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重大意义,制定出台保障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的重要标志,是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退役军人作用发挥的时代需要,是推进依法行政、破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问题的治本之策。
孙绍骋指出,要深刻领会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突出“大保障”定位,明确工作体制机制;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重要原则,坚持待遇与贡献挂钩,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坚持保障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社会进步相适应;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基本制度,规范移交接收,提高安置质量,强化教育培训,扶持就业创业,加强抚恤优待,强化褒扬激励,完善服务管理;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创新举措,聚焦参战优待、基层倾斜、边疆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准确理解把握保障法的奖惩机制,有功必赏、突出荣誉待遇,有过必罚、建立约束机制,有责必究、坚持严管厚爱。法律是原则性规范,不是具体问题解决方案,有关问题要通过相应配套制度和工作方案来推动解决。
孙绍骋强调,要全面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大力开展学法普法,推动领导带头学法,激发干部学法热情,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尽力完善配套制度,出台专门法规,做好立改废释,完善地方政策;着力加强督促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舆论引导,完善督办机制。退役军人事务部要加强对各地区的指导服务,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李军、中央军委办公厅军委法制局副局长赵东斌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方永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退役军人事务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林国耀、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朱天舒、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常正国出席会议。
中央和国家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机关有关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厅局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