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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展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

来源:鲁网  时间:2021-04-13

     近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推选宣传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中评审的方式,分级组织实施。从2021年4月开始,至2021年10月底结束。据悉,本次活动全省共评选确定100名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和创业之星。其中,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60名,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之星40名。按照1:1.5的比例,由各市推荐就业之星、创业之星候选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活动的主题为“戎”耀今生初心向党,推选活动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主办,省厅就业创业处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开展。山东省退役军人就业之星推选标准及范围包括在山东省内就业的退役军人;同时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人选应以立足基层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无私奉献,专业技能精湛,工作业绩突出,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得到群众公认;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关于山东省退役军人创业之星推选标准及范围包括在山东省内创业的退役军人;同时推荐人选应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荐人选应有创业激情与梦想,立足岗位、精益求精、敢于争先、勇于领先,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在创业创新中起到引领作用;创办企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清晰的商业模式、良好的成长性和发展潜力,近三年来稳定、健康、高质量发展,营业(销售)收入保持复合增长;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的领军人物优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物优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领军人物优先,自主创业典型人物优先,带动退役军人就业成效显著的领军人物优先;创办企业遵纪守法,照章纳税,信用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推荐人选应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在活动要求方面,首先,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推荐选拔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组织好本地就业之星、创业之星推选活动,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推荐人选要向基层倾斜,真正把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示范作用好的典型推荐上来。其次,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就业之星、创业之星。要广泛发动、深入挖掘,及时推荐先进典型,配合做好宣传报道等工作,共同把活动抓出声势、抓出质量。最后,强化典型引领,营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弘扬自立自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引领新时代退役军人更新就业观念,引导和激励广大退役军人积极融入社会发展大潮,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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