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09-09
根据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青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为《关于青岛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的公告》中明确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00—11:30
地点:青岛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中心(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69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按照应聘岗位需求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以及对应聘人员有资格证书要求的,应提交相应资格证书。
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退还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产生。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4.面试拟定于2020年9月12日在青岛市进行,具体面试及报到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显示为准;
5.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的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耽误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地点,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审查。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查地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人员,应按要求向青岛市及各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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