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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7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0-09-11

     谢清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退役军人服务组织发展支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退役军人服务组织是服务退役军人的社会力量,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三驾马车”之一。“三驾马车”代表着三方力量,在整个服务保障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目前,全域覆盖、上下贯通、协调联动的全市四级服务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正在积极探索“三驾马车”的角色定位和作用发挥问题,努力打造好、驾驭好、使用好这“三驾马车”。十分感谢济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成立以来开展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为我市退役军人的就业创业工作做出了贡献。
    一、关于提案中“在军休大厦(济南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给济南军促会提供办公地址,或一个服务退役军人的窗口”的建议: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办公地点在济南军休大厦的十五、十六楼,目前所有办公用房已全部明确规划设置;一楼服务大厅的窗口设置严格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文件通知要求规范设置,待条件具备后会统筹考虑。
    二、关于“济南退役军人事务局、济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共办一个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为主旨的电子刊物”的建议:一是按照国家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统一部署,目前我局已开设了“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济南市退役军人之家”两个微信公众号,旨在宣传退役军人方面的最新动态资讯,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待抚恤、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信息以及与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相关的文件精神。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要求:
    第九条 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不与已有期刊重复的名称;
    (二)有期刊出版单位的名称、章程;
    (三)有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认定条件的主管、主办单位;
    (四)有确定的期刊出版业务范围;
    (五)有3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六)有适应期刊出版活动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资格条件的编辑专业人员;
    (七)有与主办单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固定的工作场所;
    (八)有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在境内长久居住的中国公民;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家对期刊及期刊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总体规划。
    第十条 中央在京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其他单位创办期刊并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第十一条 两个以上主办单位合办期刊,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并由主要主办单位提出申请。
    期刊的主要主办单位应为其主管单位的隶属单位。期刊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
    2017年,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转业军官》杂志正式更名为《中国退役军人》,以全新面貌继续“服役”,为广大退役军人、军转部门服务,《中国退役军人》杂志由退役军人事务部主管,是全国退役军人工作系统重要喉舌唯一面向和服务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权威专业期刊。
    我市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工作主要通过《中国退役军人》和地方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官方媒体及互联网官方网站宣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再创办就业创业方面的期刊或电子杂志。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关怀、理解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给予我们更多的监督支持和帮助。
    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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