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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潇湘晨报  时间:2020-10-29

    为进一步做好抚恤定补优待对象住房优待工作,我厅联合相关部门对省民政厅等10部门于2015年印发的《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dstyjrswtyfc@shandong.cn,邮件标题请注明“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439号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优抚褒扬纪念处,邮编:250101,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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