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全力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49号)下发后,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要求,把信息采集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迅速组织、扎实推进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目前,河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正在全力推进、有序开展。
一、完善信息采集工作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河北省注重发挥“五级书记一起抓”的高位推进优势,在各级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力量。特别是各县(市、区)的工作专班由党委分管常委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从政法、信访、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和人民武装部抽调足够的业务骨干集中办公,全力开展信息采集工作。省、市两级负责全面掌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督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9月5日,河北省召开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完善工作会议,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开至各市、雄安新区和各县(市、区)。副省长张古江出席并作动员部署,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委办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分管工作现场发言。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驻冀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人事(干部)处负责同志,部分省属企业分管负责同志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参照主会场人员在当地参会。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的要求部署上来,要精准把握这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特点及工作要求,不折不扣的做好信息采集完善工作。
三、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主动配合、积极作为,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并将此项工作列入2018年度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定期督导考核。同时,河北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对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采集内容要求、时间节点和采集方式进行了细化安排,从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引导、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扎实组织开展业务培训。9月9日至11日,分二期举办全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约700名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参加。此次培训安排了技术培训、细则解读、互动交流、政策宣讲等方面内容,邀请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采集工作技术支持组工程师授课指导,开展操作演示教学,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同时,为确保信息采集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提高采集质量,专门邀请专家针对优抚、安置、社保等方面政策进行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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