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省外双拥

黑龙江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 纪念保护工作的意见》

来源:中国双拥网  时间:2018-12-25

       《英雄烈士保护法》出台后,黑龙江省高度重视。按照省委书记张庆伟要求,2018年6月25日,省委常委会前集体听取《英雄烈士保护法》解读,并要求加强普法宣传,制定出台黑龙江省落实办法,共同做好英雄烈士纪念保护工作。8月8日,省暨哈尔滨市共同举行《英雄烈士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仪式。省政府副省长程志明、省军区副政委侯树山、哈尔滨市政府副市长智大勇参加活动并讲话,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部分烈属、驻军官兵、公安干警、省市区民政干部和群众代表近500人共同参加活动并参观英雄烈士图片展,各市、县也以不同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社会反响比较好。为进一步加强全省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按照省委常委会议要求,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11月14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英雄烈士纪念保护工作的意见》(黑办发〔2018〕63号),围绕开展宣传纪念传承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保障遗属合法权益和打击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等进行了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从娃娃抓起,将英雄烈士事迹精神纳入大中小学校教育内容,中小学每学年不少于2课时;明确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经费、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和日常管护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走访慰问烈属家庭每年不少于1次;规范了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网络信息的处置程序及公益诉讼规定。特别是重新调整了省英雄烈士纪念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陈海波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常委、副省长贾玉梅和省军区副政治委员侯树山任副组长,将成员单位扩大到33个,整合党政军群和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英雄烈士纪念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缅怀、崇尚、保护英雄烈士的社会氛围。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供稿)

来顶一下
@
返回首页
上一篇:深圳市启动2018年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专场招聘活动
下一篇:驻沪部队官兵和重点优抚对象“万人看上海活动”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