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忽视身份认定,是不享受待遇的根本问题
这原是一封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求助信,大致情况是这样的。自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后,全国各地一直都在有条不紊地展开信息采集登记,上下齐心,多部门联合,力争实现“一人不漏”的目标。
近期,为方便退役军人采集身份信息,特别是年龄较大的老兵,某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主动登门进行身份信息采集。然而,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解释工作很难做,有的老兵采集前先问是不是要发补助,没有补助就不采集,认为信息采集没啥用。
在信息采集工作中,还发现有的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抗美援朝等战争的退役老兵,没有进行参战人员的身份认定,没有享受到国家应给予的参战人员定期生活补助。另有的在乡年迈老兵身体患病,想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但因为时间过久,又没有服役期间患病的原始病历或证明,无法受理。
于此,想借军路平台及时发布一下信息,呼吁广大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主动进行身份信息采集登记,符合申请定期补助的退役军人对象,可以及时进行身份认定,以便享受国家给予的定期补助和优待保障。
解答(本期由军路君解答):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自2018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牵头部署,明确了采集对象、采集内容、采集方式和计划安排,要求力争在2019年5月1日前,完成全国所有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具体方案可在军路输入“采集方案”查看。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采集工作,是持续性、长久性的,需要常抓不懈,一以贯之,只有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数据,才能保证所有的数据与现实情况精确匹配。故而,未登记或已登记但有变动的,都应及时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联系,登记或更新数据。
结合上述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来信,军路在此作呼吁及提醒:退役军人身份评定至关重要,想要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的,必须经过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关于其应享受的优抚对象身份审核及认定。
这里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本人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申请,如果本人不知道自己符合申请什么优抚条件,可以携带服役期间的所有资料,咨询退役军人事务局。
譬如申请带病回乡,可以去档案所在地复印档案,看档案中是否有病史记载,或提供自己服役期间看病就诊的原始病历,有了原始病历事实证明,再撰写书面申请、村委会(居委会)家庭困难证明,将资料一起上交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另外,对于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虽然目前没有政策直接与经济补助挂钩,但符合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条件的退役军人,在申请审核认定后,符合享受条件的即可以参照优抚对象领取补助。对暂不符合领取定补对象的普通退役军人,国家已经出台了退役军人优待目录清单,下步将结合退役军人信息数据采集,制发退役军人优待证,凭证可享受多项社会优待。
所以,还没有进行信息采集或可享受国家定期抚恤或生活补助的对象未进行身份认定的对象,及时前往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身份认定,以便第一时间享受到国家的福利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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