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学历教育 退役军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职发〔2019】1号),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程序具有山东省户籍,且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可参加报名;目前现役但将于2019年12月底前退役的军人也可参加报名,如考核合格被录取,退役后按规定时间直接入学。
高考报名。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报名,应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到户籍所在县(市、区)规定报名地点进行集中审核报名。报名时,首先持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缴纳高考报名费,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合(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根据各试点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到首次志愿学校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并参加考试(高职院校名单见附件2)
二、考试安排及免费政策退役军人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即将退役军人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退役军人免费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2号)规定执行。具有山东户籍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就读高职院校实行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和学生数核定下达有关高职院校。
三、教学安排与学生管理
针对退役军人特点,实施分类教学,全面推进学分制,探索建立学分银行。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系统构建由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技能课程等组成的课程体系。
对录取退役军人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管理,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四、加大宣传动员提高退役军人的学历层次是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以高职院校扩招为契机,配合教育部门,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本着自愿参加、自选专业的原则,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为退役军人提高学历层次、增强职业技能提供更多保障渠道。要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通过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新媒体网络平台等方式做好宣传,并结合信息采集、光荣牌发放、走访慰问、送政策进军菅等活动积极动员,引导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教育,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属地高职院校的专业资源,让高职院校走进军营开展学历教育,吸引现役军人报考,提高自身学历水平。
附件:1.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
2.2019年退役军人招生院校名单
山东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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