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这个关键引擎得打开
10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强调,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立足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以工程建设为牵引,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早日取得突破。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是加快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关键引擎,可以有效激发各主体积极性,围绕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科技成果双向转化、产品国际影响力提升等目标,以多方位交流、多样化协作实现军民科技整体创新。
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是推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支撑,能够有效打破军地二元分离、行政条块分割等限制,优化军民科技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有效配置,进而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纵观全球,国外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方面已开展有益探索。在组织设计上,成立国防技术与工业基础委员会、国防技术转轨委员会等跨部门科技一体化协调机构,战略统筹军民科技研发转化;在平台建设上,设置国防创新单元,强化军地供需对接;在人才流动上,聘请产学研各界专家担任短期国防创新机构项目经理,推动人才跨界集聚;在知识产权上,将国防专利的保密期限缩短至1年,允许非核心关键国防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益归属开发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发展,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对此,需要在战略统筹、能力建设、资源配置等领域进一步实现突破。
完善战略统筹是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缺乏指导军民协同创新和融合发展具体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许多地方军民融合发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待建立和健全,部门间尚未形成协调联动机制。对此,应制定并落实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战略,出台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引导激励、成果双向转移转化应用、国防知识产权降密解密等配套政策,加快建立各级军民融合领导机构,做好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上下左右”无缝对接,提高战略实施效果。
加强能力建设是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关键基础。目前我国国防科技创新高保密性、高安全性的要求提高了“民参军”的壁垒,民用科技快速迭代性、高竞争性的特点限制了“军转民”的动力,制约了军民技术创新的协同深度。对此,需要积极打造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完善军地沟通对接机制,建立需求导向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模式,探索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规范,加快军民两用技术标准制定,降低因国防和民用科技创新目标异质性而产生的融合制约作用。
优化资源配置是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国军地管理和运营制度鸿沟导致“玻璃门”现象,军地双方创新资源难以有效衔接。对此,需要统筹科研基础设施与重大科研基地的军民共建共享,建立高校院所实验平台、试验仪器、科研设备等科技基础设施共享共用机制,成立军民融合产业联盟、区域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平台,促进人才、知识、信息等更好地跨主体、跨产业、跨区域、跨军地流动。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教授、江苏省军民融合发展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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