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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军民融合发展奖励政策

来源:  时间:2022-10-19

一、政策依据

 

 

1、《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19〕1号);

 

 

2、《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市工业发展扶持专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支持范围

 

 

(一)“民参军”资质奖励

 

 

1.2021年4月以来,首次或复审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并实现军品配套的济南市民口企业。

 

 

2.民口企业指中央十二大军工集团以外的企业。

 

 

(二)“民参军”军工科研项目补助

 

 

1.济南市民口企业承担的军工科研项目,且于2021年4月以后完成验收的。科研项目包括国防科工局科研类、军队预先研究类、军队型号研制类项目。

 

 

2.民口企业指中央十二大军工集团以外的企业。

 

 

(三)“军转民”奖励

 

 

与济南市企业开展研发合作,推动军工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形成产业化的军工单位。

 

 

三、政策奖励

 

 

对新获得军工资质“四证”的民口企业,按每证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承担军工科研项目的企业,按照项目合同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鼓励“军转民”,支持企业与军工单位开展研发合作,推动军工科技资源进入民用领域,对每项军用技术形成产业化的,给予军工单位50万元奖励。一个军工单位多项技术形成产业化的,可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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