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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19-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密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名称、职责、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2、政策规定

 

主要包括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布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以本机关名义印发的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五年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业务办理流程等。

 

 5、其它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和制度,以及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中国高密”( http://www.gaomi.gov.cn)向公众公开。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1、热线电话:0536—5850058。

 

2、新闻发布。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快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接收渠道

 

1.受理机构: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高密市振兴街(西)1105号206房间;邮编:261500;接受申请时间为工作日的8:30-12:00,14:00-18:00;联系电话:0536-5850058,传真电话:0536-5850059电子邮箱:gmstyjrswj@wf.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申请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民政领域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高密市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党建组领取或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党建组

 

办公地址:高密市振兴街(西)1105号206房间

 

邮政编码:2615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6-5850058    传 真:0536-5850059

 

邮    箱:gmstyjrswj@wf.shandong.cn (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附件: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4日

 

高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文件类型: .doc c2083e4025745ce6699209e7cace024d.doc (26.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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