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退役军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文件保障退役军人救助帮扶

来源: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08-18

        日前,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对接实施意见》,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退役军人的救援工作力度,有效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中指明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退役军人,可依法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或者严重残疾,案件尚未侦破,生活困难的;或者因加害人死亡或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死,依靠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或者其赡养、扶养、抚养的其他人,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而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的;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仲裁、保险理赔等方式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该文件的出台,将大大加强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与东营市人民检察院的协作配合能力,形成救助帮扶合力,提高救助效率,实现精准救助,更加有效地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来顶一下
@
返回首页
上一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送岗位进军营”活动
下一篇:5个月发放贷款近7000万!临淄农商银行助力退役军人再展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