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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召开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调度会

来源: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时间:2021-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全省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11月30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调度会,市县两级退役军人部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县市区、功能区退役军人部门汇报了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推进措施通过PPT形式播放图片、视频集中展示了部分纪念设施整修前后对比效果,各县市区、功能区彼此学习借鉴,进一步领会专项行动具体要求明确整修标准实现专项行动在更高起点上向前推进,确保“一处不漏”,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整修任务。


会议指出,加强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要求的实际举措,是加强和深化烈士褒扬纪念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功能区退役军人部门和检察机关要通力合作,树立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

会议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统一整修标准,按照“一处一方案”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三要做实做细工作,压实维护责任,明确维护范围,强化后续维护,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后顾之忧。四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出现专项经费挪作他用的现象。五要注重英烈事迹挖掘,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红色教育阵地作用,强化宣传报道,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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