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复退军人贷款新政破解双拥难题
近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驻军和复退军人群体中,除了国务院成立退役军人事务部外,还有市里于今年5月在全市各辖区全面推行的促进复退军人就业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成为热度不减、备受鼓舞的两大话题。
热议的贷款新政是近日由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针对复退军人的《清远市城乡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补充规定》,该规定主要有两大“干货”:一是明确了高额贴息资金来源,市政府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全市复退军人就业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规定贷款额度以内的部分全部由市财政贴息并由各县(市、区)提供担保;二是提高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复退军人个人贷款额度从原相关办法规定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为200万元。
从该项政策内容来看,贴息贷款主要面对两大群体。一是创办初创企业的具有清远市户籍、18至60周岁的复退军人个人,并明确创办初创企业是指在清远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有降低贷款门槛、扩大惠及范围两大特色;二是与复退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职人数达到其用工人数30%以上的初创企业,此款规定旨在激发企业吸收复退军人就业的积极性。在政府与承办银行协议限定最高贷款利率情况下,预估1000万贴息资金能撬动近2亿元的贷款额度,届时将有效缓解有创业意愿的复退军人和吸收复退军人就业的企业在资金需求方面的燃眉之急。
记者从清远双拥部门了解到,现役军人“后路后院后代”之忧是近年来双拥工作难题,清远市已通过专项对口招聘和出台优待政策,高效开展以随军家属安置就业和子女上学为主的“后院”和“后代”解忧工作。针对“后路”之忧难题,在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双拥部门高度重视下,清远市已经在全省领先达标建立市、县、镇、村四级复退军人服务机构,并在全省率先系统推行“复退军人精神激励工作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机制、复退军人意见建议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三大机制和针对复退军人的“住房、医疗、就业、子女教育、生活困难临时救助”五项优待措施。
据清远市双拥办专职副主任张大勇介绍,促进复退军人就业创业的小额贴息贷款新政,给全市四级复退军人服务机构新增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工作抓手。自此,纵向的市、县、镇、村复退军人服务机构和横向的政府、企业、以市复退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为代表的社会组织形成的纵横交叉复退军人服务网络,运作得更为高效、务实,在服务复退军人同时,有效打破现役军人“后路”之忧,推动全市双拥工作在军民融合方面迈上新台阶,为清远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添加成功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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