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北新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再下一城
沈北新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维护退役军人利益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内容抓好落实。疫情期间,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不等不靠,积极探索解决保险接续工作中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的途径方法,通过深入调研、统筹会商、整体推进等方式,高质量完成了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
提高站位,统筹部署。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沈北新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问题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市指示精神,落实工作要求,及早谋划,明确目标任务。进入四月份,我区迅速行动,制定了由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调度督导、工作专班推进落实、企业和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开展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
集思广益,多措并举。 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前无实例、后无标准,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不畏缩、不停滞,采取精准调研、明确标准、深挖细查、实地认定等方式,全力推进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
一是走访调研,做到心中有数。区退役军人局谢守华局长带领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区国资、税务、人社、财政、商务、工信等各部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转制并轨等相关情况,探讨企业缴费能力认定标准。
二是确定方向,制定认定标准。区退役军人局在充分征询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后,协调区国资、税务、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专班会。参与认定的四个部门在无规定标准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对策和可参考的依据,确立本单位对企业缴费能力认定的标准。形成了相对合理的评价体系,为认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追根溯源,厘清企业关系。召开区内企业主管部门工作会议,对保险接续工作系统中涉及到的53家企业进行认领对接,重新确定主管部门。由现主管部门负责将企业生存现状和经营情况上报区保险接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精准梳理,确定缴费主体。经过对主管部门上报的企业认真梳理,我区原公有制企业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有8个,停止经营企业26个,转制12个。需现场认定缴费能力的企业8个。
集中认定,勇于担当。按照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成立了由区退役军人局牵头、国资、税务、人社、财政四个部门组成的认定小组,于4月21、22日分别对区内8家需认定企业进行现场认定。区城建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等主管部门主动参与认定工作。认定过程中,工作专班坚持送政策上门、送数据上门、送标准上门的原则,即:由退役军人局负责向企业讲解保险接续工作相关政策、企业涉及的退役军人数及预测的所需资金数,各部门业务骨干讲解缴费认定的依据和标准。此次认定工作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支持,他们表示会全力配合,做到退役军人保险断缴部分应缴尽缴,并现场签署了《企业缴费能力认定表》。
至此,我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在完成了受理、初审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完成了企业缴费能力认定工作,攻克了企业缴费能力认定这个难关,为下一步开展集中补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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