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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这些业务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来源:中宏网山东  时间:2021-01-21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人社局获悉,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日照市依托省集中信息系统,积极对接国家社保平台,部分社保经办事项已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1事项名称:
    个人参保缴费证明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参保人可注册登录山东省人民政府网,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网(http://gb.shandong.gov.cn/),搜索事项名称,选择对应层级,进入事项进行办理。
    (2)代收代办与多地联办融合。参保人可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全省通办”业务的办理。
    2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查询打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养老保险供养亲属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办理方式:
    (1)“全程网办”。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打印;参保人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提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申请;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以及养老、工伤保险供养亲属等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保平台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
    (2)“多地联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系转移接续(含职业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参保人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参保人不用再返回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互转”。参保人直接向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归集申请,并提供其城乡居民关系所在地区(户籍地)名称,不再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需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安置地社保机构和部队有关部门协同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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